浙食添配协(2016)17号
各会员企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9月14日在其官网刊登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GB 1886.3-2016)等24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6年11号),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165项,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另有食品的理化项目检测和食品添加剂检测标准59项(GB5009系列),并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协会秘书处对这批标准进行了学习,有几件事与你们沟通:
一、这份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采用新序列的标准号GB1886系列,而食品添加剂氮气和食品用香精以修改单形式公告,其标准号不变。
二、这份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尤其多,许多产品我省在生产,有的品种有多家企业生产,如盐酸、亚硝酸钠、氢氧化钠、辛癸酸甘油酯、硬脂酸镁、食品用酶制剂、聚甘油脂肪酸酯、山梨酸、茶多酚、碳酸钙、白油、胭脂红等合成色素、二氧化碳、硫酸铝钾、乳酸链球菌素、羧甲基纤维素钠、VE、木糖醇、红曲红、植酸、植酸钠、活性碳、溶菌酶、阿斯巴甜、杭白菊等多种香料和食用香精等。
三、这份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产品先前执行行业标准(如乳酸链球菌素、植酸),有的产品先前无行标又无国标(如溶菌酶),也有的先前有国标(如红曲红),现在均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公告中的食品添加剂,秘书处特地问询了多家生产企业,他们表示与目前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之处。
为此,秘书处郑重提醒相关企业:
1.要认真学习新标准,比对此前执行的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有无改变之处,并在规定限期内执行新标准,对产品标签因标准代号变化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此前无标准可依的企业,现在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要尽早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新标准可以从国家卫计委网站查阅,也可从浙江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网站(www.zjstp.org)下载。9月23日前下载此文件的企业请重新下载最新版。
企业遇有标准方面的事可直接与协会秘书处何春毅联系沟通,电话0571-86522184。
浙江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