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建立行业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浙食添配协(2015)6号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3-20 11:39:21 浏览量:
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文件
浙食添配协(2015)6号
关于征求《建立行业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信息对行业和企业十分重要。加强企业、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是协会非常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协会创办的《浙江食品添加剂信息》和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网站(www.zjstp.org),以其信息量大,传播及时而受到业界的关注。为使企业的信息能及时、真实地在协会的信息载体上传播,促进行业发展,协会秘书处确定要建立行业信息员队伍,并草拟了《关于建立行业信息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该办法征求大家意见,请各企业将意见和建议在3月31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徐璟 鲍晓娟
电话传真:886522184 86074489
邮箱: zjtjj184@sina.com
QQ: 2693935519
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
2015年3月5日
附: 关于建立行业信息员制度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省食添配协会自1994年成立起即创办了内部月刊《浙江食品添加剂信息》。2005年,协会又开通了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网站(www.zjstp.org)。如今《信息》已出版236期,协会网站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点阅率。根据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要求,2014年协会对行业网站进行了优化,点击率进一步增长。行业的这两个信息载体,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参与并输送了大量信息。为使企业的信息能更加及时、稳定地在业界传递,让各界更全面地了解企业,也为了把我们共同的信息《浙江食品添加剂信息》和浙江行业网站办得更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建立行业信息员的目的是为了将企业的重大信息,通过协会的信息载体《浙江食品添加剂信息(月刊)》和“浙江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网站”及时地传播,传递正能量。
2.会员企业都有向协会秘书处提供企业信息的义务,同时享有获知协会信息的权利。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都应确定一名兼职的行业信息员,负责向协会秘书处送发企业的相关信息。欢迎所有的会员企业随时向协会秘书处提供信息。企业要为各指定信息员的通讯活动提供便利。挑选信息员的条件是政治思想素质较好,政策法规意识较强,思想敏锐,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热心通讯报道工作。
3.投稿指标与考核。每位信息员要求一年至少提供两则企业信息,同时负责把企业自办的内部刊物传送给协会互相交流。投稿1篇文字稿积10分,图文稿积15分,用稿1篇再增积10分,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则积50分。
4.审稿与责任。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要求真实可靠,值得同行从中借鉴,如企业在转型升级优化结构上的进展,技术进步产品研发上的成效,经营管理上的心得体会等,文责自负。协会秘书处设专人负责这两项载体。企业的信息可通过协会邮箱、传真、QQ等途径传送给协会秘书处。稿件需注明信息员名字和联系方式。
5.稿酬支付与评比表彰。企业信息员输送的信息一经协会采用,协会将根据稿件质量给予鼓励性稿费。本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写稿不支付任何稿酬。协会秘书处将给行业信息员颁发证书,适时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年末对企业中的行业信息员进行评比,对于积分居前的信息员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
上一篇:关于建立协会信息员队伍和 召开第一期行业信息员会议的通知——浙食添配协(2015)7号
下一篇:关于召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研讨会的通知——浙食添配协(2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