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文件
浙食添配协(2014)6号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培训班的通知
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国家卫计委已于2013年11月29日发布,将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一项每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的行业性法规。
为了帮助企业学习贯彻好这一法规,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现确定举办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并现场答疑;
2、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专家讲解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与说明书的实例、模板。
二、培训对象: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含香精香料、营养强化剂、食品工业加工用助剂)的标识负责人,每单位1-2名。
三、培训班地点与日期:
杭州市省军供大厦(解放路7号,电话87820421)。为保障讲课专家与学员之间有充分的交流时间,培训班连办两期,每期一天。
杭州、嘉兴、湖州的企业培训班日期在5月14日,当天上午9时开课,培训期一天;
绍兴、宁波、台州、温州、丽水、衢州、金华的企业培训日期在5月15日,当天上午9点开课,培训期一天。
四、培训费:
(一)每位参培人员需缴纳资料费、场地费、餐费、专家讲课费。标准为:会员单位250元/人,非会员单位300元/人。
(二)远地参培人员可在省军供大厦住宿,住宿费用自理。
五、其它事项:
1.请参培人员携带《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和本企业产品标签或者易携带的产品包装物、说明书。
2.别看错你所在地的培训日期。
3.别忘记参加培训人员开票单位名称与单位税号。
请各有关企业将参会回执于5月12日前发电子邮件zjtjj184@sina.com或传真0571-86074489,告知我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 鲍晓娟 徐璟
电话/传真:0571—86074489 86522184
浙江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
2014年5月5日
单位公章
参会回执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手 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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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是□ 否■ 标准间 230元/天 |
开票单位名称: 单位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