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局长、国务院食安办主任毕井泉作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对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等12个层面情况做了详细阐述。《中国食品报》去年12月26日作长篇报导,题为“聚焦食安监管12热点话题”,现摘其标题及第7个热点话题的全文于后:
1.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力度
2.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3.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
4.加快健全食品安全标准
5.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源头治理
6.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7.重拳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突出问题
8.强化法治约束与道德教化相结合
9.着力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10.加快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源
11.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2.总结推广地方和企业经验做法
第七点全文如下:
严格监督抽检 突出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国家食药监总局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3264家监管机构和782家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检体系,建立覆盖2916个县(区)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直报系统。截至今年10月底,共完成91.5万批次抽样检验并公布抽检结果,样品合格率为97.5%。
严格监督检查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国家食药监总局对肉制品兽药残留、蜂蜜掺杂掺假、中秋节后下架月饼处置等情况和食用油、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等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对795家乳制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1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性检查,制定200余个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其中重点项目70多个。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统筹纳入新学期开学检查及学校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严控食品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将25个国家698家肉类生产企业、78个国家(地区)13041家境外水产品生产企业、7个国家(地区)215家乳品生产企业(包括77家婴幼儿配方乳品生产企业)纳入注册管理,对全国口岸5765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94家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进口食品全部实施检验检疫,2016年以来进口食品不合格检出率为0.88%。对美欧等31个国家的35种输华食品开展体系审查或回顾性审查。在入境货物到达口岸接受监管环节,未予准入食品2660批,均采取销毁退运措施,经整改合格准入8340批;将319家进口食品违规企业列入“风险预警通告”,并采取严加监管措施。依法暂停38家不能持续符合注册要求的境外企业注册资格。
严查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前三季度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37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主体43.6万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0.1万个,完成整改生产经营主体51万家次,查处案件10.6万件,货值金额约2.5亿元,罚款约9.6亿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虚假违法食品广告案件1303件,罚没款2639万元。公安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作为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攻势”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打假利剑行动。截至目前,各地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3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114起,指挥侦破了吉林“9•22”利用工业明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贵州遵义李伏明等制售假劣食盐系列案等一批大要案。
严肃责任追究 各地监察机关认真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正抓紧研究起草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本刊摘自《中国食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