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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5-03-16 15:29:07 浏览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 ||||
215年03月15日 发布 | ||||
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2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召回管理办法》。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12号令,该局令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注:该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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